法制網瓊海(海南)12月26日電記者邢東偉 記者今日從海南省瓊海市紀委獲悉,瓊海市大路鎮馬寨村林明河等5人、博鰲鎮沙美村莫壯君等5人因違規發補貼收取好處費分別給予警告處分。其中,給予林明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給予王國深、林道坤、韋群蘭、王紹媛黨內警告處分;給予莫壯君、曾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給予莫泰師、王貽冠、王芳霞黨內警告處分。
  經查,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,林明河、王國深、林道坤、韋群蘭、王紹媛在任瓊海市大路鎮馬寨村“兩委”幹部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提供方便,並收取好處費;另外,參與兩次外出旅游,用集體資金支付個人應承擔的旅游費用。
  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,莫壯君、莫泰師、曾丹、王貽冠、王芳霞在任瓊海市博鰲鎮沙美村“兩委”幹部期間,未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,違規給村組幹部發放月報酬、通訊費補助、誤工補貼,並各自分別領取補貼。此外,曾丹還將多報銷的868.6元通訊費據為己有。  (原標題:海南兩鄉鎮10名村“兩委”幹部違規發福利被處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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